2019-2020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指南
一、资助政策简介
1.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在籍在校学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市财政局、教育局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
2.对城市低保家庭和特殊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应保尽保,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为在校寄宿生的30%。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为在校非寄宿生的8%。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小学1000元/年,初中1300元/年;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800元/年。对建档立卡户、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优先给予资助。
二、资助流程简介
义务教育补助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学校于每年9月初受理资助申请。申请资助学生或家长需填写《义务教育阶段资助申请表》。建档立卡户学生须持有街道扶贫部门开具的建档立卡专用证明,低保家庭学生、孤儿须分别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儿童福利证”,残疾学生须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学校要成立领导、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三级(班级、年级、校级)审核认定以及公示。
三、学校资助联系电话(资助热线):0531—88259309
四、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投诉电话:0531-88871280
济南高新区凤凰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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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度义务教育资助家长回执单
我孩子的姓名是 ,所在班级 ,我已知晓义务教育阶段相关资助政策,关于是否申请城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我们的选择是(在相应位置打√)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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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