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度高新区学生资助致家长一封信 (义务教育阶段)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贯彻落实市、区教育部门学生资助有关要求,全力做好新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等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出资助申请。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u 资助范围及对象
在经审批设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且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
其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平均资助比例为在籍在校寄宿生的30%;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平均资助比例为在籍在校非寄宿生的8%。
u 资助标准
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300元。
非寄宿生:小学和初中每生每年均为800元。
u 申请发放流程
1.按学年申请。开学初,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交贫困、孤残等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并对审定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监护人按学校要求为学生办理专用资助卡。
4.按学期发放(一年的资助金分2次发放,春季、秋季学期各发放1次),将资助金直接转入学生资助卡中。
u 所需证明材料
低保家庭学生、孤儿须分别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儿童福利证”;残疾学生须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当持有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政府可代章)或村居委会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困难学生、烈士子女、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给予资助。
二、免除学杂费
u 资助范围
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免除学杂费。
u 资助流程
普惠政策,无需办理手续。
三、免费提供教科书
u 资助范围
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免除教科书费。
u 办理流程
普惠政策,无需办理手续。
学校咨询电话:0531-88259309 监督电话:0531-88259409
如有家长需要资助,请于9月30号之前上报给各自班主任。
山大附中凤凰路学校
2018年9月25日
山大附中凤凰路学校2018—2019学年度学生资助致家长一封信回执单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致家长一封信我已仔细阅读并了解了相关政策和规定。并于9月29日(星期六)一早交给班主任。
学生姓名 |
性别 |
班级 |
是否 寄宿 |
是否建档 立卡户家庭 |
学生 签字 |
监护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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