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情况申报工作的公开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高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学校(幼儿园、各民办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中“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的规定,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请您如实向学校申报孩子的健康状况,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会做好记录,重点跟踪,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关注和照顾,涉及个人隐私的会依法保护。
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济南高新区凤凰路学校
2016年4月6日
回 执
以上关于“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情况申报工作的公开信”,我已认真阅读,并承诺实事求是地告知学校,确保孩子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注:请将回执单于4月12日上学时交给班主任存档)
家长留言:
班级: 家长姓名: 学生姓名:
山大凤凰路学校
2015年4月12日
济南高新区凤凰路学校学生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情况申报表
班级: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序号 |
疾病名称 |
有 |
无 |
目前状况 |
备注 |
1 |
心脏病(包括已手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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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脑血管畸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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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肺结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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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支气管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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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血液系统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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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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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癫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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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胃肠道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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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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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肾炎、肾病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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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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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甲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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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梦游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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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精神类疾病(如有请写清病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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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药物或其它过敏史(请写具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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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心理异常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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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遗传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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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肿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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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其他疾病(请写具体) |
注:请家长根据孩子实际情况,在“有”、“无”选项上打√,并和一封信中的回执一起交回。为保护孩子隐私,如有特定疾病、特异体质者,请家长将申报表交给田李红老师。田老师电话:18615545879
学生家长(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