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凤凰路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6-03-10 13:57 阅读量:1358

一、宗旨

组建家长委员会,旨在发挥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参与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密切家校关系,沟通教育信息,提高育人水平。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学校与家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协助学校、教师和家长更好地教育好下一代,培养出更多的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的高素质人才。

二、组成及职责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在校学生中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工作的家长组成。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由学校分管校长和政教处主任具体负责。家长委员会成员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2. 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形式

因我校刚刚招生,班级比较少,我校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模式确定为:“学校家长委员会总会——班级家长委员会”二级机制。班级家长委员会是开展活动的基本单位,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1)班级家长委员会:由全体家长互推组成,设会长1人。

(2)学校家长委员会:各班级家委会会长,即是学校家委会的主要领导。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秘书长1人,校家委会其他成员为5人。

3.家长委员会职责

总职责:协助学校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教师、干部一起探讨教育思想、培养目标、研究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家长委员会成员要经常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反映学生校外表现和思想动向,沟通和协调师生关系、家校关系。家长委员会成员应注意搜集学生和社会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信息,定期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反映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学校教育出谋献策。

学校家委会职责:学校家长委员会,行使家长学校管理权。制订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指导和管理各班级分会活动,协助学校收集和处理家长信箱的有关建议和意见,学年末总结和表彰教子有方的家长和表现突出的学生。

班级分会:制定班级家长委员会活动计划,落实和执行校家委会的有关规定和活动任务,定期参与或协助组织各种家长会、座谈会、听课会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4.家长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每学年初,校家委会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制定全学年家校工作计划,并予以层层落实;

(2)班级家长委员会根据学校家委会的工作计划,召集全体成员讨论,制定班级家长委员会分会工作计划,并召开家长会,予以分头落实;

(3)动员、组织家长参加学校开设的家长学校课程;

(4)在需要的情况下,各级家委会要组织家长,配合学校完成各项重大活动;

(5)利用节假日,班级家委会与班主任协商,按活动计划安排,联系各种社会资源,组织学生及其家长,开展郊游、参观德育基地、观看影视剧等活动;

(6)由学校家委会主持,每年召开家长交流会,开展家教经验交流活动;

(7)每学期,班级家委会根据家长和社会上的反馈意见,填写“学校教育工作建议意见表”,送交学校家委会审核汇总后,递交学校校长室,以供学校及时改进日常管理工作的不足,全面提高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

三、权利

1.了解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或建议。

2.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3.在征得学校或老师同意的前提下,深入学校或课堂,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

四、义务

1.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与学校同心协力培养孩子。

2.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3.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协调家校联系,促进家校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向家长公开个人联系电话,接受他们的咨询和求助。

4.主动为学校提供教育教学资源或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发动家长共同解决学校遇到的困难。

   

 

山大凤凰路学校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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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路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走进校园,视野所及之处,环境整洁,优雅怡人。学校的校训为“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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