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工作规范
德育工作规范
一、 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内容及要求
为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特制定我校德育工作制度如下:
1.建立以校长为组长,以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政教主任为成员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实施全校德育工作。
2.班主任是德育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为加强班主任的工作,实行例会制度,班主任例会每周一次,由政教主任组织。
3.发挥德育的主渠道作用,所有任课教师必须结合所教学科渗透德育教育,并以此做为考核教师的一个内容。
4.加强对班主任的培训,并实行量化管理,每学期进行一次班主任经验交流会,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
5.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清明节进行扫墓活动;“五=四”前后进行“继承革命传统”的有关教育活动等。
6.加强纪律和卫生检查,重视对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和训练,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值勤作用,加强检查督促。
7.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和劳动习惯的培养,利用家长的优势,组织学生每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8.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的作用,通过健康有益、生动活泼的活动,配合学校落实德育大纲的各项要求。
9.要争取家长与学校教育的良好配合,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两次家长会,平时要加强家访,认真接待家长来访,密切与家长的联系,帮助家长增强对德育工作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10.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杜绝严重违纪和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11.开展德育课题研究,发挥科研作用。力争在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等方面有所突破,使学校德育工作一步一个台阶地稳步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