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凤凰路学校 学困生辅导帮扶制度
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素质教育为指导,以学生发展为本,坚持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和持续性发展。切实加强我校的学困生帮扶、转化工作,使他们能够在老师和同学得引导和帮助下得以提高,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每一个学生公平的接受教育,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全体学生的发展,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学有所得,学有所能。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的潜能。
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着力创建平等、和谐、愉悦的学习环境,使学生处于轻松快乐的学习之中。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出现此行为的教师,记三级育教学事故,且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三、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竭力为学困生提供发言的机会,抓住其闪光点,多鼓励,不指责,激发学困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四、科任教师、班主任在平时工作中要实行学困生对口帮扶制度,每位科任教师每学期根据本班学生实际确定学困生帮扶名单,并取得一定成效。
五、对于不同原因和不同程度的学困生,各帮扶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转化措施,务求实效。
六、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时时处处从学习上、生活上、纪律上、心理上重点关心和爱护学困生。使其感受到校园生活的温暖,老师的关怀,同学的友爱,使学校成为学困生生活的乐园。对于因转化方式、方法不当而造成学生流失及敷衍、应付、搪塞工作的提出批评,影响恶劣的,予以相应处罚。
七、实施导师制的年级与班级要结合导师制做好学困生的转化,要对学困生做到动之以情的引导和感化。树立每一个学生都是人才,每一个学生都能成材的新理念,以发展的眼光审视学生。
八、帮扶步骤及措施
1.确定各班学困生名单。
2.召开班主任会及教师大会,向班主任及各年级任课教师发布学困生名单,使教师明确自己的帮困对象,因材施教,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3.与家长做好配合,争取家长的支持,并对家长提出共同帮扶的措施方法。
4.帮扶教师每学期要定期落实并填写学困生帮扶记录表。及时掌握帮扶过程中学困生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帮困经验,真正带出成效。
济南高新区凤凰路学校
2021年8月(修订)